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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4月12日   农历庚子(牛)年 三月初一
关于拟表彰贾元军见义勇为的公示
2021-07-15 10:04:55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龙山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向波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9720

为大力宣传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事迹,弘扬社会正能量,根据《湖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》,经县平安办及相关部门调查、核实,拟报请县人民政府对贾元军给予表彰和奖励。现将其先进事迹公示如下:

贾元军,男,33岁,居住龙山县靛房镇山峰村。

2021年2月19日下午15时许,在果利河龙领国际小区方向景观桥下,老人杨某因精神问题跳河,在河道边休息的贾元军跑行六十余米,脱掉身上衣裤,连同手机放在河岸边,纵身跳入深约二米且冰冷刺骨的河水中,游泳二十余多米,把老人从背后抱住,再游回把老人带至岸边,与岸边的群众一起成功将老人营救上岸。

本次公示自2021年7月15日开始至2021年7月22日结束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,实名以信函、电话等形式向龙山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(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)。

电话号码:0743-6232553     

通讯地址:龙山县新建路88号 县委政法委1楼106办公室

邮政编码:416800

龙山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1年7月15日

责编:向波

来源:龙山县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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